关于推荐2015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03浏览次数:1

各学部(院):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下发的《2015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5〕1号)精神,现就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评选条件:

  1.当年在籍的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本科生及硕士生、博士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力能手、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推荐要求与注意事项

  1.市教委分配我校候选人名额1-2名,请各学部(院)务必认真做好今年宝钢优秀学生奖的推荐工作。

  2.每个学部(院)可以推荐1-2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候选人,对已经获得过宝钢奖的人员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3.请各学部(院)于6月12日中午前将推荐人填写好的《学生评审表》一份报送学生处(人文楼305室),电子版评审表发送至dzxu@sspu.edu.cn。

  4. 6月13日-6月17日将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1-2名我校候选人报送市教委。


  特此通知。

  联系人:许德镇

  联系电话:50217729

  联系邮箱:dzxu@sspu.edu.cn


  附件:学生评审表

  学生处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