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暑假放假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26浏览次数:1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直属各部门:

  2015年暑假将至,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暑假放假安排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及下学年开学安排

  1.学生自7月11日(周六)起放假。2015级新生(含专升本)9月12日(周六)报到,9月13日(周日)起开始入学教育和军训;老生9月13日(周日)报到,9月14日(周一)正式上课。

  2.教职工自7月13日(周一)起放假,7月11日(周六)照常上班。新学年于9月13日(周日)起上班;与新生报到工作相关的教学单位、职能处室和后勤保障部门教职工需提前上班,并做好相关工作。

  3.7月13日后有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应在完成教学工作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好教师和学生的放假时间。

  4.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补考安排在开学后的第一个双休日进行,具体安排详见校园网教务处主页通知(补考前1周公布)。

  5.成继教学院放假、开学时间另行安排并自行通知。后服公司按照学校规定结合暑期后勤服务工作情况自行安排。

  二、暑期工作要求

  1.暑假期间各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防汛、防台、防盗、消防等安全保卫工作。

  2.各教学单位放假前要认真检查本学期教学计划、期末工作及下学期教学任务的完成与落实情况,加强对教师教学准备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3.各单位、各部门应根据学校要求加强暑期值班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党办、校办、教务、科研、人事和财务等部门需安排专人于每周一值班。图书馆应明确暑假开馆时间并预先告知全校师生,同时做好校园网的运行维护工作。招生就业部门及相关教学单位、部门应落实人员,保证暑期招生与就业咨询等工作。值班人员安排情况在放假前报两办和保卫处。

  4.后勤服务部门要继续加强食品卫生和安全管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做好假期留校师生的服务工作。学生处和各有关教学单位也应掌握假期留校学生的动态。

  5.保卫处要继续严格有关门卫制度,严格实行凭有效证件出入校门制度,加强各校区内流动人员管理;同时加强校内巡逻和安全检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资产(基建)处要加强重要设施设备管理,重视和加强建筑和修缮工程的安全管理。

  6.以学部、学院或部门名义组织外出考察的,应确定带队人员和安全责任人,并事先报党办、校办备案;教职工暑假自行外出应遵守法规制度,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并与所在学院、部门保持联系。

  7.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离沪外出应预先向分管领导报告并报备两办,同时保持通讯畅通。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50217410

  特此通知。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校长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